云南籍海外华侨华人有多少?

云南是中国第五大侨乡省,据不完全统计,云南籍海外华侨华人约250万,分布在70多个国家和地区。云南与缅甸、老挝、越南三个国家接壤,全省海外华侨华人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国家,归侨侨眷人数多、贫困面大。

海外华商具有人脉广博的优势,可以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具有熟悉市场的优势,可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保障;具有人才辈出的优势,可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具有对外宣传的优势,可以为“走出去”战略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目前大约有250多万云南籍华人以及50多万的归侨侨属。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提出,原本地处中国西南边陲、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云南,转身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

云南省简称滇、云。1949年12月和平解放时,在原有的基础上设有1个省辖市、12个专区、113个县、15个设治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曾作过多次调整,1995年设有4个省辖市5个专区、8个自治州、127个县(市、区)。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与缅甸、老挝、越南山水相连,国境线长4061公里。与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印度等国相距也不远。澜沧江出境后流经缅、泰、老、柬、越等国称湄公河。云南土地面积39.4万平方公里。省内多山,属云贵高原。1995年总人口达3989.6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55万,共有51个民族。其中超过5000人并有一定聚居区域的少数民族25个。1995年全省社会总产值1207亿元,比1980年82.27亿元,翻了2.13番,提前5年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城市居民人均收入3688.8元,农民人均收入1010.97元。引进外资企业总数1315户,协议外资139亿美元,实际到位6.5亿美元。出口创汇总额13.31亿美元。

云南人定居海外的历史悠久,早在秦汉时期,云南就是中国和东南亚往来的陆路通道,古称“西南丝绸之路”,云南商人即来往于东南亚、南亚各国。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以及交通、贸易、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云南人定居海外的人数日益增多。鸦片战争以后,英、法殖民主义侵占东南亚一些国家,他们在开发中需要廉价劳动力,即来云南招募工人,因而滇西、滇南一带的农民进入缅甸、越南者急剧增加。据1931年英缅当局公布的人口状况,全缅华侨人数193594人中,云南籍的华侨有67691人,占各省籍华侨人数的首位。随着形势的变化,一部分滇籍华侨从东南亚移居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澳洲以及港澳台等地。也有一些从国内前往世界各国定居,一部分出国留学后侨居海外。据1993年以来的统计,原籍云南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有65万多人,与云南归侨侨眷有血缘亲缘关系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有100多万人,分布在68个国家和地区。华侨中90%的人先后加入居住国的国籍,成为外籍华人。为了联络感情,增进民族情谊,维护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云南籍华侨华人在居住国成立“同乡会”、“联谊会”、“宗亲会”等30多个社团。这些社团和外省籍的一些社团都同云南省有来往。

云南是全国接待安置归、难侨的主要基地之一。抗日战争期间,云南安置归难侨(包括回国参加抗日的南洋华侨机工)1.5万多人。新中国成立后,1950至1959年先后安置3000多人。1960年起,一些国家反华排华,中央决定把云南作为安置归侨的基地之一。1960至1962年安置印度尼西亚归侨1.1万人;1963年安置印度归侨2700多人;1964至1969年缅甸归侨10665人从边境口岸回国,留在云南安置的有3300多人。1978至1981年接待安置越南难侨和印支难民6.2万多人,除送往广东、福建、广西等省市自治区2.3万多人外,安置在云南的有3.9万多人。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日趋改善,加之中国政府鼓励华侨在当地长期生存,传统的“落叶归根”也随之转变为“落地生根”,因而从1982年以来回国定居的华侨大量减少,相反的是归侨移居海外与亲人团聚的人数逐年增多。截至1995年底,全省归侨尚有8万多人。其中2.2万多人集中在13个华侨农场,其余分布在全省各地各条战线上。

云南的侨眷、港澳台胞眷属的形成和发展,是与华侨华人、归侨、港澳台胞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历史上云南的侨眷大多数没有到过国外,但与海外亲人有密切的联系。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云南的侨眷、港澳台胞眷属从单纯的云南人逐步形成多省籍的变化;从农村集镇发展到城市各行各业的变化;从单纯的海外侨胞在国内的亲属发展到归侨的直系亲属的变化。从而侨眷、港澳台眷属人数也随之增多。截至1995年底,全省侨眷、港澳台胞眷属共有60多万人,其中台属20多万人。分布在全省各地各条战线上。

云南主要侨乡分布在保山、大理、德安、临沧、昆明、红河、思茅、玉溪、文山、西双版纳等10个地州市的30多个县(市区),其中腾冲、龙陵两县和大理市喜洲镇、山县永建乡、红河县迤萨镇、巍山县文明乡、大白邑乡通海县纳古乡、东渠办事处、盈江县昔马乡以及13个华侨农场所在县和昆明市五华、盘龙两城区等近50个乡镇是云南的重点侨乡。

云南侨务工作的形成和发展,同各个历史时期的侨情和国家的侨务政策密切相关。但民国以前历届政府都没有在云南设置侨务机构。抗日战争期间,滇越铁路和滇缅公路成为侨胞支援祖国抗战物资和回国参加抗日活动的重要交通线。1939年秋,国民政府行政院侨务委员会将设在海南岛的海口侨务局迁至云南河口设立河口侨务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南洋华侨逃难回国的多数都来云南,1940年河口侨务局迁往昆明,1942年扩建为云南侨务处,主管全省侨务工作。归国华侨也相应成立云南华侨互助会,南洋华侨协会云南分会、留滇华侨联谊会等10多个群众团体。

1949年12月云南和平解放,1950年3月云南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云南侨务处并于同年7月正式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处,主管全省侨务工作。与此同时,部分归侨也组织留滇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经省侨务处领导与该会协商,于1951年9月更名为昆明归国华侨联谊会。1960年按照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规定的统一名称,将昆明归国华侨联谊会更名为云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侨务工作任务的需要,1978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将侨务处扩建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省侨办)。省属17个地州市,也先后设有侨务机构,127个县(市、区)有67个县设有侨务办公室,其余各县由统战部、民政局、县政府办公室兼管侨务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发展,地州市县的侨务机构大多数与外事办或民政、统战、侨联合并,对外单独挂牌。省侨联所属团体截至1995年底,全省各级侨联组织205个,其中地州市一级13个、县(市)53个、乡镇32个、大中型企业及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107个。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侨务工作从1950至1966年这个时期,主要遵照中央“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华侨”的方针和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主流是好的。但在“左”的干扰下,在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整风反右和大跃进等运动中打击面过宽过重,特别是在10年动乱中,广大归侨侨眷因“海外关系”遭到严重迫害,造成大量的冤假错案。历次运动中存在的问题,虽按有关政策作了纠正,但仍有遗留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重申建国以来的侨务政策,1985年又提出加快落实侨务政策步伐的通知。结合云南实际,从1978至1995年,先后共平反冤假错案1333件,纠正历史老案350件,落实华侨私房115万平方米。由于政策的落实,深得海内外侨胞的理解和赞誉,从而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发布后,1993年9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应制订《实施办法》作为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地方性法规,从而使侨务工作进入依法护侨的轨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云南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工作逐步加强,省侨务部门、省台办台联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与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进行广泛的接触与交流。1992年以来,先后组团出访东南亚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接待来自19个国家的2000多名华侨华人来访并与上述国家80多个社团建立联系。来云南探亲、观光、考察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也不断增加,1992至1995年达到44万多人次。在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工作和文化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与海外宣传媒体建立联系,开设宣传窗口,为海内外宣传机构组织、采寄稿件,编辑制作对外宣传精品发行海外,邀请海外专家学者来云南考察采访,定期向海外社团赠发报刊杂志。1985年恢复华侨补校,1994年又成立云南海外文化教育中心,每年坚持与周边国家的侨校开设华文进修班和派华文教师前往周边国家华校任教。

在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和开拓国际市场方面,省侨务部门、省台办主动参与各项重大对外经济活动,如为每年一次的昆交会邀请海外客商,推荐项目;与有关地区和部门联合组团,走出去开展招商活动;结合平时侨务工作,对台工作,为“三引进”穿针引线,铺路搭桥,跟踪服务,促成一些重要项目的合作。截至1995年底,云南批准投资的三资企业1315家,实际利用外资6.5亿美元。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投资的企业和实际投资金额占80%以上。在捐资办学及其他公益事业方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十分关注,有的在家乡设立文化教育基金,有的捐资兴建教学大楼、图书馆,有的支持家乡发展工农业生产等作出积极贡献。云南澜沧、耿马、禄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海外侨胞、港澳台胞纷纷发起募捐、义演义卖等活动,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和急救药品。有的派代表到灾区慰问。据不完全统计,各项捐资总额近2亿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

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云南省志·侨务志》,云南人民出版社,昆明,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