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信息

2017年6月中旬公安部决定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停止签发老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于2017年6月1日启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换发受理工作。


外国人“永居身份证”正面。


外国人“永居身份证”反面。

什么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参照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设计制作,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证件登记项目包括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有效期限、签发机关和证件号码等。持证人个人资料和证件签发管理信息同时存入芯片,可以使用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读取。可以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住宿、通讯、工作、税收和社会保障、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单独使用。

2004年8月,公安部会同外交部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正式建立。《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对在中国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017年4月,公安部印发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标志着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正式启动。按照该方案,改革任务将于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
2017年5月27日,公安部宣布,从6月16日起,对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发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新版证件全称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文简称为“永居证”,英文简称为“PRC”。新版“绿卡”在名称上增加了“身份证”字样,并在证件正面标注了使用说明。此外,新版“绿卡”参照二代身份证制作,不仅在外观上类似二代身份证,还将将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有效期限、签发机关和证件号码等个人资料和证件签发管理信息写入了内置芯片,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可读取。“也就是说,持证人在国内可以使用新证直接买车票、住酒店,不用出示护照了”,持有新版“绿卡”的外籍人士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住宿、通讯、工作、税收和社会保险、财产登记、诉讼等事务时,可将新版“绿卡”作为身份证单独使用。

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启用后,旧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仍可使用。持旧版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只需提交本人有效护照、近照、旧版证件等申请材料即可换新办证件。目前,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仅可以在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有需要的外籍人士可以拨打电话0871-63152342、63124934咨询办理。

华侨身份认定怎么办理?办理条件、流程介绍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依据

1.“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2.“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条件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其中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其中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2)重点高等学校;

(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投资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二、任职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申请人需在申请前6个月内体检,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免交)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在我国国内也没有犯罪记录,且须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犯罪证明

4、四张2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6、《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7、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

8、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四、投资、任职和特殊人员家属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属于配偶的,提交婚姻证明;属于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五、夫妻团聚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六、亲子团聚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七、亲属投靠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手续: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流程(图)